近日,教育部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修訂印發《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鼓勵吸引技術技能人才到職業學校兼職任教,加強職業學校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
《管理辦法》是對2012年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教師〔2012〕14號)的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在原文件6章23條的基礎上擴展為9章34條,充分體現職業教育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
《管理辦法》明確了兼職教師的選聘方式。提出職業學校可通過特聘教授、客座教授、產業導師等多種方式聘請兼職教師,可以采取個體聘請、團體聘請或個體與團體相結合的方式。鼓勵職業學校與企事業單位互聘兼職,推動職業學校和企事業單位在人才培養、帶徒傳技、技術創新、科研攻關、課題研究、項目推進、成果轉化等方面加強合作。《管理辦法》優化了兼職教師的組織管理。明確職業學校要將兼職教師納入教師培訓體系。兼職教師在兼職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所在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原所在單位與職業學校可以約定補償辦法。加強對兼職教師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評價,完善考評機製,健全退出機製。《管理辦法》明確了兼職教師的工作職責。要求兼職教師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將德育與思想政治教育有機融入教育教學,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典型生產案例等納入教學內容,協助加強職業學校專任教師“雙師”素質培養。《管理辦法》完善了兼職教師的支持體系。鼓勵支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選派人員到職業學校兼職任教,將選派兼職教師的數量和水平作為認定、評價產教融合型企業等的重要指標依據。各地教育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將兼職教師納入教師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加強對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工作的指導。定期推選一批優秀兼職教師典型,加強宣傳推廣。通過多種舉措,激勵各方積極支持選派技術技能人才到職業學校兼職任教。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管理辦法》修訂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為什麽要修訂《管理辦法》?
答:2012年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教師〔2012〕14號),對聘請兼職教師的條件、聘請程序、組織管理、經費來源等方面進行了明確,是企事業單位人員在職業學校兼職任教的指導性文件。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蓬勃發展,職業教育在技術技能人才培養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職業學校也迫切需要更多的來自企業一線的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員、能工巧匠等共同參與人才培養,加強職業學校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特別是近年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關於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於深化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改革的意見》等文件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實施,對職業學校兼職教師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適應新時代對職業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教育部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研究修訂並印發了新的《管理辦法》。
二、請介紹一下這次修訂《管理辦法》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啟動以來,我們對部分省份、部分職業學校兼職教師隊伍整體情況及有關政策實施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在此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文件初稿。同時,先後多次召開研討會,進行討論完善,並征求了各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教育部相關司局(單位)、相關國有企業、部分職業學校及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部門意見,綜合各方意見進一步完善了相關內容,最終形成了修訂後的《管理辦法》,並按程序印發。
三、這次對《管理辦法》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訂?
答:《管理辦法》在原文件6章23條的基礎上擴展為9章34條,主要有以下修改。
(一)在管理辦法適用範圍方面。按照現行職業教育法的相關內容,《管理辦法》所指職業學校包括了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含專科、本科層次的職業學校),將職教本科納入《管理辦法》。
(二)在兼職教師選聘條件方面。一是將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者納入選聘範圍。二是取消了對聘請退休人員任教的離崗時間和年齡限製,將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作為選聘條件,鼓勵聘請退休工程師、醫師、教師。
(三)新增選聘方式一章。一是明確了可以采取個體聘請、團體聘請或個體與團體相結合的方式聘請兼職教師。二是新增通過特聘教授、客座教授、產業導師、專業帶頭人(領軍人)、技能大師工作室負責人等多種方式聘請兼職教師。三是鼓勵職業學校與企事業單位互聘兼職。
(四)在組織管理方面。一是明確了兼職教師崗前培訓的組織部門、培訓方式、內容及考核結果的認定方式。二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對兼職教師工傷保險的繳納方式及相關責任進行了規範。三是明確企事業單位應將在職業學校兼職人員的任教情況作為其考核評價、評優評先、職稱職務晉升的重要參考。四是新增兼職教師退出機製內容,明確兼職教師存在師德師風、教育教學等方面問題,職業學校應解除工作協議。
(五)新增工作職責一章。一是將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德育與思想政治教育納入兼職教師教育教學職責。二是明確兼職教師要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典型生產案例等納入教學內容,積極參與教學標準修(製)訂等工作。三是明確兼職教師要主動參與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協助加強職業學校專任教師“雙師”素質培養,協助聘請企業技術技能人才到學校參與教學科研任務。
(六)在經費保障方面。一是明確地方可結合實際,優化教育支出結構,支持專業師資緊缺、特殊行業急需的職業學校聘請兼職教師。二是鼓勵職業學校多渠道依法籌集資金,用於支付兼職教師工作報酬。三是職業學校可采取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合理確定工作報酬水平,充分體現兼職教師的價值貢獻。
(七)新增支持體系一章。通過多種措施提高企事業單位選派兼職教師的積極性。一是將選派兼職教師的數量和水平作為認定、評價產教融合型企業等的重要指標依據。二是將兼職教師的聘請與任教情況納入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和辦學質量考核的重要內容,明確在計算職業學校生師比時,可參照相關標準將兼職教師數折算成專任教師數。三是地方教育部門將兼職教師納入年度教育領域評優評先的範疇。
四、請談談如何做好《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
答:一是理解文件精神。《管理辦法》對原文件相關內容進行了豐富和完善,新增選聘方式、工作職責、支持體系等章節內容,各地要深入理解掌握文件精神,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切實將文件的相關要求作為實際工作的指導,不斷加強職業學校兼職教師隊伍建設。
二是著重細化落實。各地要在對文件內容充分消化吸收的基礎上,加強細化落實,根據本辦法意見,結合當地實際細化兼職教師管理的具體舉措,確保文件要求落到實處。
三是積極部署推進。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職業學校要切實履行好職責,將職業學校兼職教師隊伍建設作為職業教育發展的重要方面,以《管理辦法》印發實施為契機,完善和加強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製度建設,為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