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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標準發布!教育部印發重要通知

發布者:政務部   發布時間:2022-10-28   閱讀次數:4892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進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高質量建設。


通知明確了六方面內容。一是明確認定範圍。以職業學校的專業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為主,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和技工院校“一體化”教師可參照實施。二是嚴格標準要求。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衡量“雙師型”教師能力素質的第一標準,突出對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能力的考察,註重教學改革和專業建設實績。三是加強組織實施。明確認定基本流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認定主體由具備認定條件的學校、第三方機構或專家組織等擔任。四是強化監督評價。明確國家和地方對“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的監督評價等有關要求。五是促進持續發展。明確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的發展路徑,製度保障,待遇傾斜,認定和復核周期等內容。六是註重作用發揮。明確“雙師型”教師在綜合育人、教學改革、社會服務等方面帶頭引領作用,並將“雙師型”教師作用發揮情況作為“雙高”建設計劃的重要指標。


教育部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結合本地具體情況,以及不同教育層次、專業大類等,參照製定修訂本級“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實施辦法,明確支持舉措,實行分類評價,並適時調整完善。


圖片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的通知

教師廳〔202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要求,加快推進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高質量建設,健全教師標準體系,現就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認定範圍。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主要適用於職業學校的專業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公共課教師、校內其他具有教師資格並實際承擔教學任務的人員,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職教師,以及其他依法開展職業學校教育的機構中具有教師資格的人員,在符合一定條件的前提下可參照實施。


二、嚴格標準要求。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衡量“雙師型”教師能力素質的第一標準,強化對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素養的考察,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在影響期內不得參加“雙師型”教師認定,已認定的應予以撤銷。要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做到工學結合、知行合一、德技並修。要突出對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能力的考察,註重教學改革和專業建設實績。要熟悉行業企業情況,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能,以及行業企業工作經歷或實踐經驗。


三、加強組織實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區域內“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認定工作應按照個人申報、組織認定、結果復查的程序具體實施。組織認定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程序指定具備認定條件的學校、第三方機構或專家組織等具體實施。實施主體要明確負責部門,組建由教育部門、行業企業、院校專家等共同組成的認定專家評議委員會,嚴格按照標準條件,規範程序,保證質量。認定結果經檢查復核通過後,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應及時更新教師管理信息系統“雙師型”教師信息,確保數據準確統一。


四、強化監督評價。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認定工作的規範指導和監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公示公開、第三方評估、抽查復查、責任追究、過程追溯等製度,發揮廣大教師的監督作用,暢通投訴反饋渠道,確保過程透明規範、結果公平公正。教育部將對各地“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進行抽查。


五、促進持續發展。要製定激勵政策,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動態調整機製,根據教師不同能力條件分級認定,引導和鼓勵廣大教師走“雙師型”發展道路。在職務(職稱)晉升、教育培訓、評先評優等方面應向“雙師型”教師傾斜,課時費標準原則上應高於同級別教師崗位。要根據“雙師型”教師不同階段發展需求,精準提供教育教學、崗位實訓、企業實踐等機會。要鼓勵“雙師型”教師取得行業領域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獲聘行業領域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要結合學製和專業特點,對“雙師型”教師能力素質進行不超過5年一周期的復核,突出聘期內崗位業績考察,促進教師知識技能持續更新。


六、註重作用發揮。要充分發揮“雙師型”教師在綜合育人、企業實踐、教學改革、社會服務和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帶頭引領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示範教師培訓、頂崗實踐、研修訪學等成長路徑方法。在“雙高”建設計劃、優質中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職業院校辦學能力達標、專業設置審批和布局結構優化、現場工程師培養計劃,以及教師創新團隊、名師(名匠)工作室、技藝技能傳承創新平臺建設中,應將“雙師型”教師作用發揮情況作為重要指標。


國家製定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標準(見附件)。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結合本地具體情況,以及不同教育層次、專業大類等,參照製定修訂本級“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實施辦法,明確支持舉措,實行分類評價,並適時調整完善。認定工作實施主體應根據認定對象具體情況,製定“雙師型”教師認定實施細則,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實施。各地各校製定的“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不低於國家規定的基本標準,可結合實際明確破格條件。


各地應於2022年底前展開本年度“雙師型”教師認定相關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做法,研究解決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12月20日前將認定工作進展報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遇有重要問題及時報告。聯系人及電話:王少愚、孫曉虎,010-66097080、66097715,郵箱:fzc@moe.edu.cn,傳真:010-66020522。


附件: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標準(試行)


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10月25日


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標準(試行)

第一條  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職業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素養,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為人師表,關愛學生。


第二條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職業教育規律和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踐行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學結合、知行合一、德技並修。在教育教學和技術技能培養過程中落實課程思政要求,形成相應的經驗模式。


第三條  具備相應的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能力,掌握先進的教學理念和教學方法,積極參與教學改革與研究。能夠采取多種教學模式方式,有效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教學。


第四條  緊跟產業發展趨勢和行業人才需求,具有企業相關工作經歷,或積極深入企業和生產服務一線進行崗位實踐,時長、形式、內容、標準等應符合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相關規定。理解所教專業(群)與產業的關系,了解產業發展、行業需求和職業崗位變化,及時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融入教學。


第五條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申報各層級“雙師型”教師,在滿足第一至四條標準的基礎上,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初級“雙師型”教師


1.具有較紮實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掌握所教課程的課程標準、教學原理,以及教學、生產實習實訓方法等,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教學效果好。


2.具有一定的指導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積極參與並承擔教學研究任務,在教學改革和專業建設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


3.具有一定的企業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實踐經驗,了解本專業工作過程或技術流程,積極承擔實習實訓教學和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獲得相關的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或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初級及以上職務(職稱),或具有相應的能力水平。


(二)中級“雙師型”教師


1.具有紮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專業發展現狀和趨勢,掌握先進的教育理念、教學方法,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和可供借鑒的教學經驗。


2.具有較強的指導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實習實訓教學研究、專業建設、技術革新的能力,在教學改革和專業建設實踐中取得較突出的成果,起到帶頭人的作用。


3.具有較為豐富的企業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實踐經驗,掌握本專業工作過程或技術流程,在實習實訓教學、設備改造、技術革新等校企合作方面取得較突出成果。獲得相關的國家職業資格中級及以上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中級及以上證書,或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職務(職稱),或具有相應的能力水平。


(三)高級“雙師型”教師


1.深入系統地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國內外本專業發展現狀和趨勢,掌握先進的教育理念、教學方法,教學業績突出,教學特色鮮明,形成可供推廣和借鑒的教學經驗或模式。


2.在教育教學團隊中發揮關鍵作用,擔任地市級以上專業帶頭人、教學名師、教學創新團隊帶頭人、技藝技能傳承創新平臺負責人等,具有主持和指導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專業建設、課程改革、實踐教學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果,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在指導和培養其他教師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3.具有豐富的企業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實踐經驗,熟練掌握本專業工作過程或技術流程,在實習實訓教學、設備改造、技術革新等校企合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獲得相關的國家職業資格高級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高級證書,或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高級職務(職稱),或具有相應的能力水平。


第六條 高等職業學校教師申報各層級“雙師型”教師,在滿足第一至四條標準的基礎上,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初級“雙師型”教師


1.具有較紮實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掌握所教課程的課程標準、教學原理,以及教學、生產實習實訓方法等,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教學效果好。


2.具有一定的組織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積極參與並承擔教學研究任務,在教育思想、專業建設、課程改革、實踐教學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積累了一定經驗。有發表、出版的學術論文、教學研究成果、著作或教科書等代表性成果。


3.具有一定的企業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實踐經驗,了解本專業工作過程或技術流程,在實習實訓教學、設備改造、技術革新、成果轉化等校企合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獲得相關的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或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初級及以上職務(職稱),或具有相應的能力水平。


(二)中級“雙師型”教師


1.具有紮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專業發展現狀和趨勢,掌握先進的教育理念、教學方法,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和可供借鑒的教學經驗。


2.具有較強的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實習實訓教學研究、專業建設、技術革新的能力。參與過重要教學研究或科研項目,在教育思想、專業建設、課程改革、實踐教學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較突出的成果,起到帶頭人的作用。有發表、出版的有較大影響的學術論文、教學研究成果、著作或教科書等代表性成果,受到學術界的好評。


3.具有較為豐富的企業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實踐經驗,掌握本專業工作過程或技術流程,在實習實訓教學、設備改造、技術革新、成果轉化等校企合作方面取得較突出成果,取得較為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獲得相關的國家職業技能等級中級及以上證書或職業資格中級及以上證書,或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職務(職稱),或具有相應的能力水平。


4.作為主要參與者獲得技能競賽類、教學成果類、科技發明類等代表本領域較高水平的獎項;或指導學生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技能競賽類、教學成果類、科技發明類等獎勵。


(三)高級“雙師型”教師


1.深入系統地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國內外本專業發展現狀和趨勢,掌握先進的教育理念、教學方法,教學業績突出,教學特色鮮明,形成可供推廣和借鑒的教學經驗或模式。


2.在教育教學團隊中發揮關鍵作用,擔任地市級以上專業帶頭人、教學名師、教學創新團隊帶頭人、技藝技能傳承創新平臺負責人等,主持過重要教育教學改革項目、教學研究項目或科研項目,在教育思想、專業建設、課程改革、實踐教學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果,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在指導和培養其他教師方面作出突出貢獻。有發表、出版的有重要影響的學術論文、教學研究成果、著作或教科書等代表性成果。


3.具有豐富的企業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實踐經驗,熟練掌握本專業工作過程或技術流程,在實習實訓教學、設備改造、技術革新、成果轉化等校企合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獲得相關的國家職業資格高級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高級證書,或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高級職務(職稱),或具有相應的能力水平。


4.作為主要參與者獲得技能競賽類、教學成果類、科技發明類等代表本領域先進水平的獎項;或指導學生獲得省級及以上技能競賽類、教學成果類、科技發明類等獎勵。


第七條  技工院校“一體化”教師可參照實施。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請介紹一下《通知》出臺的背景。


答:一是貫徹國家文件精神。202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要強化“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製定“雙師型”教師標準,建設一支高素質“雙師型”的教師隊伍。《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4號)要求“雙師型”教師占專業課教師總數超過一半。《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印發〈深化新時代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2019〕6號),要求各地結合實際,製定“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將體現技能水平和專業教學能力的雙師素質納入教師考核評價體系。這些聚焦於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的文件,為國家層面“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的製定與實施帶來了重要的建設契機。


二是響應地方迫切需求。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22年10月,全國共有福建、河南、吉林、新疆等多個省份出臺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認定相關文件並實質性開展認定工作,為國家層面“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實施提供了客觀有效的經驗參考。但是,各省在雙師教師認定主體、認定對象、認定條件、認定程序等方面缺乏標準共識,缺乏與認定成果相配套的激勵製度和支持政策,影響認定工作的規範運行。近年來,各地在學校辦學能力達標、項目評審等多項活動中都將雙師型教師作用發揮情況作為重要依據,需要國家層面出臺一個相對統一的認定基本標準,規範認定過程實施。


二、請介紹一下《通知》的起草思路。


答:一是規範認定範圍。認定範圍以職業學校專任教師中的專業課教師為主,將職業學校中的公共課教師、校內其他具有教師資格並實際承擔教學任務的人員,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職教師,以及其他依法開展職業學校教育的機構中具有教師資格的人員也納入其中,由地方和學校結合實際自行確定,便於職教教師“雙師”素質整體提升,也進一步拓寬了教師個體發展通道。


二是明確基本標準。職業學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專科層次職業學校和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在專業設置上又分別劃分為19個專業大類和若幹專業中類和專業,各地教師隊伍整體情況也是千差萬別,國家層面較難製定出一個統一的、詳細的雙師型教師標準。鑒於此,我們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借鑒職稱評定工作有關做法,從國家層面出臺基本標準,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本級認定標準,學校製定認定的實施細則。


三是規範實施過程。落實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結合職業學校特點,簡除煩苛,由符合條件的學校作為認定工作的實施主體。地方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建立健全公示公開、第三方評估、抽查復查、責任追究、過程追溯等製度,暢通投訴反饋渠道,確保過程透明規範、結果公平公正。國家將定期對各地“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四是暢通發展路徑。根據教師不同能力條件分級認定,給予政策激勵和獎勵傾斜,明確評定周期和復核製度,根據發展需求精準提供教育教學、崗位實訓、企業實踐等多種機會,引導和鼓勵廣大教師走“雙師型”發展道路。


三、《通知》的研製經歷了哪些過程?


答:研製工作共分為三個階段。一是研製初稿。草擬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要求,初步征求了吉林、安徽、福建等7個已出臺認定標準省份的意見,並組織職教專家專題研判。二是廣泛征求意見。文件製定期間,通過電話、線上會議、線下座談等多種形式,與一線教師、院校領導、職教專家等不同類型人員多次研討、反復論證。並正式發文征求所有省廳及職成司、政法司、督導局等機關司局的意見。三是修改完善印發。結合文件起草思路對反饋意見逐一認真研判、吸收,修改完善文稿並印發。


四、《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答:文件由正文和附件兩部分內容組成。正文主要明確了六方面內容。一是明確認定範圍。以職業學校的專業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為主,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和技工院校“一體化”教師可參照實施。二是嚴格標準要求。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衡量“雙師型”教師能力素質的第一標準,突出對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能力的考察,註重教學改革和專業建設實績。三是加強組織實施。明確認定基本流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認定主體由具備認定條件的學校、第三方機構或專家組織等擔任。四是強化監督評價。明確國家和地方對“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的監督評價等有關要求。五是促進持續發展。明確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的發展路徑,製度保障,待遇傾斜,認定和復核周期等內容。六是註重作用發揮。明確“雙師型”教師在綜合育人、教學改革、社會服務等方面帶頭引領作用,並將“雙師型”教師作用發揮情況作為“雙高”建設計劃的重要指標。附件主要明確了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標準。


五、如何保障《通知》落實?


答: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製定的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標準並結合本地具體情況,以及不同教育層次、專業大類等,參照製定修訂本級“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實施辦法。二是細化實施要求。認定工作實施主體應根據認定對象具體情況,製定“雙師型”教師認定實施細則,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實施。三是及時解決問題。結合各地開展“雙師型”教師認定相關工作的情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研究解決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充分用好各級各類宣傳平臺,及時總結宣傳“雙師型”教師認定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