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悲劇總是詼諧的。我想在中國作家中,余華是足夠懂得這一點的。所以《許三觀賣血記》才會寫得既好笑,又那麽悲傷。
《許三觀賣血記》可能是余華尺度最大的小說,據說因為在國內無人敢拍,因此小說版權賣給了韓國。
故事的主人公許三觀是一位工人,他依靠11次賣血度過了人生中的風浪,通過不斷出賣自己的生命來換取了妻子和孩子的平安順遂。
二十多歲沒有成家的許三觀,用第一次賣血換來的錢,娶到了漂亮的許玉蘭。
第二次賣血,是因為兒子闖了禍,辛辛苦苦積攢多年的家當都拿去給人賠償了,一夜之間一無所有,許三觀選擇賣血還債,讓這個家恢復原樣。
第三次,第四次,到最後一次賣血,有的是為了情人,為了兒子,為了情和義……但沒有一次是為了自己 。
許三觀就是個刀子嘴豆腐心的典型。在得知兒子一樂並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之後,許三觀在一樂的吃穿方面都算計起來,他覺得用自己賣血的錢拿去給一樂穿好的,吃好的,是幫別人養兒子的傻事。
但一樂生病之後,他卻翻山越嶺,連著賣了四、五次血,有一次甚至在醫院暈倒,要知道,一樂一直是他的辱,是他被人嘲笑的原因。但就是為了這個兒子,他差點丟了性命。
故事的最後,許三觀再一次試圖去賣血,他的血卻已經賣不出去了。
從醫院出來,許三觀哭了一路,哭得淒涼至極。
這是一種怎樣的心情呢?是用力地活過一生之後,最終不得不面對老去的事實。是事到如今,我再也拿不出什麽來證明,我還有力氣再給予這個世界,給我所愛的人任何東西了。
再讀一次《許三觀賣血記》,會覺得,賣血其實像是一個隱喻。也許我們每個人都在賣血為生。
小說裏,許三觀第一次賣血之後,覺得渾身沒力氣。一起賣血的阿方告訴他:“我們賣掉的是力氣,你知道嗎?你們城裏人叫血,我們鄉下人叫力氣。力氣有兩種,一種是從血裏使出來的,還有一種是從肉裏使出來的,血裏的力氣比肉裏的力氣值錢多了。”
血是生命之源,當我們從肉裏使出的力氣,不足以幫助我們度過人生中的難關時,我們每個人,都不得不去求助於血裏的力氣。
可以說,許三觀賣血所要換的,都是沒法通過肉裏的力氣換來的,無論是結婚的本錢,還是整個家的家當。
或許我們每個人,都像許三觀一樣,用著自己的生命能量,換購我們所愛之人所需的事物。
許三觀最後一次賣血時已經六十多歲了,他的三個兒子都已經長大,不需要許三觀賣血供養,鋪路。然而,這一次,許三觀決定為自己賣一次血。這一次賣血,也正如小說開頭,許三觀第一次賣血,是為了證明自己身體結實。而這一次,他卻再也無法證明了。
滄海桑田,醫院裏曾經管賣血的人已經去世,換成了個不到三十歲的年輕人,他看見頭發花白,門牙掉了三顆的許三觀,指著他說“你來賣血,你這麽老了還要來賣血?誰會要你的血?”
許三觀走在路上,心裏充滿了委屈。他想著年輕血頭的話,他老了,他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他的血沒人要了。四十年來,每次家裏遇上災禍時,他都是靠賣血度過去的,以後他的血沒人要了,家裏再遇上災禍可怎麽辦?
他甚至忘記了,他的孩子們都已經長大,能負擔起家庭的重擔。歲月不饒人,但歲月會饒過一個老得不能掏出任何一般等價物的父親和丈夫嗎?
而他或許只能背對世人,留下一行詩句:“原諒我振翅,只為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