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黨〔2013〕3號
部屬各高等學校黨委,部內各司局,各直屬單位,各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
2006年以來,教育部黨組開展了對直屬高校的第一輪巡視和對部分直屬單位的巡視。巡視工作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巡視促發展、以巡視促廉潔、以巡視促和諧,取得了較好效果。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簡稱《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把握總體要求,堅持巡視工作基本原則
1.明確指導思想,把握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牢把握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牢牢把握黨內監督這個主題,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的建設,更加註重服務大局、更加註重突出重點、更加註重改革創新,更好發揮巡視製度監督作用,為實現黨的十八大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提供有力保證。
2.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按照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充實巡視工作內容,把巡視工作放到教育工作大局中來謀劃。確保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教育部黨組重點工作要求的貫徹執行,促進《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全面落實,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3.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嚴格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黨內監督條例》《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等黨內法規,結合教育工作實際開展巡視。充分發揚民主,堅持走群眾路線,深入實際,了解實情,確保巡視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4.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深化新形勢下對巡視工作特點和規律的認識,探索加強巡視監督、增強巡視工作實效的新思路、新舉措、新辦法,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巡視工作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和製度創新,不斷提高巡視工作科學化水平。
二、健全體製機製,強化巡視工作組織領導
5.成立教育部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部黨組書記擔任,副組長由有關部領導擔任。成員為辦公廳、人事司、財務司、巡視工作辦公室、直屬機關黨委、駐部紀檢組監察局等司局的主要負責同誌。
6.明確巡視工作辦公室職責。巡視工作辦公室主要承擔巡視工作綜合協調、政策研究、製度建設、人員培訓等工作;向部黨組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巡視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向巡視組傳達部黨組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作出的決策部署;擬訂巡視工作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做好對巡視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對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進行督辦;受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委托,召集巡視工作聯席會議;完成部黨組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配合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
7.建立巡視工作聯席會議製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辦公廳、人事司、財務司、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巡視工作辦公室、直屬機關黨委、駐部紀檢組監察局等司局組成。主要職責是:對年度巡視工作計劃方案提出意見建議;列席相關巡視組工作情況匯報;落實成員單位選派人員參加巡視工作;向巡視組介紹被巡視單位的情況;通報轉辦督辦落實情況;協助解決巡視工作相關事項。
8.設立教育部巡視組。巡視組根據巡視工作任務組建,實行組長負責製。聘請近幾年退出領導崗位的直屬高校領導幹部和部機關司局長、教育參贊和部直屬單位正職擔任教育部巡視專員。巡視專員由部黨組聘任,聘期3年。每個巡視組一般由6-8人組成,每組配1名工作人員。根據巡視工作需要調整人員組成。
三、突出監督重點,科學規劃巡視工作任務
9.明確巡視工作定位。巡視工作是黨內監督的一項重要製度,是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教育部巡視工作定位為:“定期督查、發現問題、排除隱患、促進發展”。“定期督查”就是在一段時間內對被巡視單位領導班子和改革發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排除隱患”就是幫助被巡視單位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並督促整改落實,防患於未然;“促進發展”就是把促進被巡視單位改進工作、科學發展作為巡視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10.突出巡視監督重點。根據《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的規定,把被巡視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作為巡視監督的重點對象。把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部黨組決議、決定的情況;執行民主集中製,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情況以及領導班子運行的情況;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況;開展作風建設的情況;選拔任用幹部的情況等作為巡視監督的重點內容。
11.提高巡視監督針對性。在認真抓好《黨內監督條例》《巡視工作條例(試行)》規定的各項任務,準確把握巡視監督重點內容的基礎上,根據不同時期教育改革發展的重點任務、中心工作和被巡視單位職能、特點及幹部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有針對性地確定巡視任務。積極探索專項巡視新形式。對直屬高校的巡視,突出對立德樹人、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校長負責製、改革發展穩定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直屬單位的巡視,突出對完成部黨組交辦的任務、服務教育改革發展、權力運行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駐外機構的巡視,突出對忠於國家和人民、服務國家外交戰略、服務教育外事工作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12.科學製定巡視工作規劃。以5年為一個周期完成對直屬高校的巡視,原則上在學校領導班子一個任期內巡視一次。以3年為一個周期完成對直屬單位的巡視。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時派出巡視組或結合部領導和相關司局出訪任務對駐外機構進行巡視。
四、創新方式方法,註重提高發現問題能力
13.堅持和完善巡視工作方式方法。按照《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的相關規定,緊緊依靠被巡視單位的黨組織開展巡視工作。堅持把聽取工作匯報、列席有關會議、受理來信來電來訪、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查閱有關文件資料、民主測評、問卷調查、走訪調研等作為開展巡視的主要工作方式。積極鼓勵巡視組在巡視實踐中不斷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14.提高發現問題的能力。把巡視的主要時間和精力用在聽真話、察實情和發現突出問題上。註重巡視前的準備工作,廣泛聽取有關部門的情況介紹,提高發現問題的前瞻性;註重細化巡視監督內容,逐步建立科學規範的巡視監督評價體系,提高發現問題的科學性;註重調整談話對象人員結構,向一線幹部群眾傾斜,增加自主約談、隨機約談人數,提高發現問題的針對性;註重探索網絡評價和社會評價新模式,提高信息采集信度,提高發現問題的準確性;註重確保言路暢通,重視巡視信訪工作,認真接待來信來電來訪,提高發現問題的廣泛性。
五、強化成果運用,提高巡視工作監督實效
15.完善巡視成果運用機製。提高巡視報告質量,報告主要篇幅應反映巡視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並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提高巡視反饋效度,擴大巡視反饋範圍,增加巡視工作的透明度,便於更多幹部群眾了解巡視工作情況。建立巡視反饋談話製度,增強巡視監督權威性和威懾力。提高轉辦督辦的質量,加強移交督辦工作,保證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事項落實到位。提高整改落實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巡視中發現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完善巡視回訪製度,堅持定期回訪,重點對被巡視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6.健全巡視成果共享機製。把巡視工作與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換屆考察、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檢查、選人用人檢查等工作有機結合,做到相互印證、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將巡視工作成果作為評價工作、指導發展、選任幹部的重要依據。
六、加強製度建設,確保巡視工作科學規範
17.完善巡視工作製度體系。進一步修改完善現有規範性文件,及時匯編和修訂有關製度文件。認真總結巡視工作實踐中成功做法和有益經驗並及時上升到製度層面,逐步建立健全覆蓋巡視工作體製機製、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成果運用、幹部管理等全過程的製度體系,同時抓好各項製度的貫徹執行,提高製度執行力。
18.加強巡視工作研究。遵循黨的建設規律、巡視監督工作規律、教育工作規律,加強對巡視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問題的探索研究。總結推廣實踐中的新鮮經驗,推動巡視工作實踐創新和理論研究。
七、重視隊伍建設,提升巡視幹部整體素質
19.優化巡視幹部隊伍結構。堅持高標準、嚴要求選配巡視幹部,選派一定數量後備幹部、部內相關司局現職幹部參加巡視工作。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的巡視組工作人員隊伍。
20.重視巡視幹部隊伍業務培訓。通過年初培訓、行前集中、交流研討、寄送學習資料等方式,加強巡視幹部的能力建設,提高巡視幹部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
21.強化巡視幹部隊伍作風建設。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工作紀律、保密紀律以及巡視工作的相關紀律要求。加強對巡視幹部的教育管理,自覺接受監督。
八、營造良好氛圍,增強巡視監督工作合力
22.加強新聞宣傳,推進信息公開。高度重視新聞宣傳,對巡視工作中發現的經驗和典型及時進行宣傳報道,營造良好巡視工作氛圍。加強巡視工作信息化建設,推進信息公開。
23.被巡視單位要高度重視巡視工作。充分認識巡視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接受監督意識,自覺接受巡視監督,積極支持配合巡視組開展工作。嚴格按照巡視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思想發動、巡視公告發布等相關工作。鼓勵和支持幹部群眾向巡視組反映情況。高度重視巡視中發現的問題,認真落實巡視反饋意見建議並積極整改,在規定時間內將整改落實情況書面報告巡視工作領導小組。
24.巡視組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廣泛聽取意見,客觀公正地了解和反映情況,為部黨組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嚴格執行保密和回避製度、嚴格執行請示報告製度,不幹預被巡視單位的正常工作,不處理被巡視單位的具體問題,不承辦具體案件的查核,對涉及到的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不做個人表態。加強與屬地相關工作部門的信息溝通和交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規定,加強作風建設,力戒形式主義。
25.巡視工作辦公室要發揮好職能作用。加強統籌協調,發揮橋梁紐帶、服務保障和參謀助手作用。按照部黨組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周密計劃、精心組織、合理安排、抓好落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26.部內相關司局要大力支持巡視工作。加強協調配合、有效整合資源、形成監督合力。協助做好人員調配、信息資源共享、轉辦督辦等工作。
中共教育部黨組
201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