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太守。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一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02
刺史。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軍政大權。相當於省(市)長兼省(市)軍(分)區司令員。
03
京兆尹。西漢京畿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北京市市長。
04
太尉。秦至漢均有設置,為全國軍政首腦。相當於今天的國防部長。
05
越騎校尉。漢武帝時設置,禁軍長官。相當於衛戍區司令員。
06
廷尉。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當於最高法院院長。
07
吏部尚書。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相當於人事部長。
08
光祿大夫。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於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09
中書令。掌管皇帝命令發布。相當於“兩辦”秘書長。
10
尚書令。參議大政,綜管政務,百官之長。相當行政院長。
11
車騎大將軍。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當於元帥軍銜。
12
行軍總管。統領軍隊出征的主將。相當於前沿總指揮。
13
都察院禦史。古代最高監察機構。相當於監察部長。
14
知府。地方行政長官,總管州、縣事務,類似今天的地級市委書記兼市長。
15
知州。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省轄市市長。
16
知縣。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縣長。
17
通判。府之副職。相當於副省長(或省轄市副市長)。
18
兵馬指揮。明清兵馬司主官。相當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19
推官。掌刑名,贊計典。相當於最高法院政策司處長。
20
都事。掌出納文移。國防部、監察部等部委內設機構局長。
21
給事中。皇帝禁中寄祿官。相當於元首生活或政治秘書。
22
經歷。部委所屬機構主官。相當於部委二級機構負責人。
23
行人。供差遣出使。相當於外交部工作人員。
24
典寶。協司寶掌玉璽。相當於兩辦負責印章的副處級幹部。
25
縣丞。協助縣令治理一縣之事。相當於副縣長。
26
主薄。掌錢糧、戶籍。相當於糧食局長或戶籍局長。
27
檢校。代理官職。秘書級。
28
藩臺、臬臺、學臺。分別就是布政使、按察使、(提督)學政。
就是常務副省長、政法委書記、教工委書記。
藩就是形勝之地的地方,相當於諸侯的地方,是對布政使的恭維。
臬臺中的“臬”字就是法律的意思,意思是掌管法律。
提督學政最初級別還是很高的,跟總督、巡撫平行,我們所熟知的範進後來就擔任山東學政,不過,小說裏稱之為學道,因為在明朝學政被稱為學道,類似今天省教育廳廳長。
基本來說,藩臺、臬臺、學臺相當於從三品,大致相當於今天的副省級幹部。
29
道臺、府臺以及提臺、鎮臺、協臺、銀臺。
這個道臺很有點像小號的總督,它也像總督一樣分為地方和專務。
地方道臺一般管轄幾個府,專務的道臺則負責具體的某項事務。他們一般是從三品或正四品,也就是相當於副省級或者正廳級。
府臺就是知府,一般都是正四品,相當於今天的市委書記兼市長。其副手為同知,相當於今天的常務副市長。
提臺、鎮臺、協臺、銀臺,分別是通政使、提督、總兵、協鎮。
通政使相當於信訪局局長;提督全稱是提督軍務總兵官,側重軍事一般稱之為軍門,想我們所熟知的丁軍門丁汝昌。
總兵也就是總兵官相當於省軍區司令員,協鎮大致相當於省軍區副司令員。
30
翰林院:相當於現在的中央黨校、中科院、社科院。
翰林,也和現代的秘書一樣,他的作用和權力,因領導對他的信任程度而有所差別。
翰林院編修的職務相當於現在中央辦公廳和政策研究室的秘書;官銜則有大有小,最大的可當到主任一級(進入政治局),小的依次相當於司局級、處級或科級。
明代官場有: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的鐵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