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公共場所安裝攝像頭和人臉識別設備等個人信息保護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個人信息保護法給出回應😒,包括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並應當與處理目的直接相關,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在公共場所安裝圖像采集、個人身份識別設備🚵🏼♀️,應設置顯著的提示標識🔡;所收集的個人圖像、身份識別信息只能用於維護公共安全的目的。
針對越來越多的企業利用大數據分析、評估消費者個人特征用於商業營銷的“大數據殺熟”問題,個人信息保護法給予明確禁止,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利用個人信息進行自動化決策,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專家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法將促進信息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為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了個人信息的權屬權益,未來互聯網平臺利用個人信息需要從用戶獲取授權,也將在使用🧑🏿🍼、存儲過程中承擔更多信息保護的責任。
實訓中心
2021年11月11日